社会保障作为当代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稳固的支柱,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党中央和国务院对社会保障工作给予高度关注,特别是在十六大以来,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不断强化民生保障,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进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完善,以及养老保险基金规模的扩大和保值增值,都体现了对人民福祉的持续关注。特别是连续8年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增长,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使得更多城乡居民享受到社会保障的实惠。
实现“老有所养”是社会共同的期待,对此,我们按照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的部署,大力推动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的建设。2009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相继启动,2011年全面推开,如今,我国已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标志着一个重大里程碑。截至2009年7月,短短3年时间,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国覆盖,提前实现了原定10年目标,填补了农村和非就业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空白。
参保人数持续增长,2009年9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超过4亿,加上企业职工,总计超过7亿,形成了世界上最大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财政支持稳步,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补助资金超过1700亿元,数千万人领取了基础养老金。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也在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体系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改进,制度管理更为完善。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进顺利,得到了广大农民和城镇居民的热情响应和支持。在实施过程中,我们遵循“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充分考虑了国情、居民需求和财政承受力。政府引导和居民自愿参保相结合,财政补贴鼓励多缴多得,有效提升了参保积极性。通过试点先行,逐步推广,最终在全国范围内成功实现了两项保险制度的全覆盖。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2年,汉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作已全面启动。以下为您详尽介绍今年的缴费政策及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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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期为2022年4月10日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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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保对象**
具有汉中市户籍,在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服兵役、服刑人员)且未满60周岁,未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范围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含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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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缴费标准及财政补贴**
(一)缴费标准
参保人可选择以下任一缴费档次: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和3000元,鼓励选择较高档次缴费。
(二)财政补贴
1. 个人参保缴费部分的财政补贴标准为:年缴费200元的补贴30元,300元的补贴45元,400元的补贴60元,500元的补贴75元,600元的补贴80元,800元的补贴90元,1000元的补贴100元,1500元的补贴150元,2000元的补贴200元,3000元的补贴300元。补贴由省和市县各承担50%。
2. 对符合条件的军队退役人员、退役残疾军人等,每人每年按最高档次2000元缴费,其中个人缴费200元,省市县代缴1800元;如为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100元,省市县代缴1900元。
3.
一、二级残疾人每人每年补贴100元,
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年补贴50元。
4.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代缴50元保费;重度残疾人由政府代缴100元保费。
5.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及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继续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并享受政府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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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职责分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登记、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由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保费征缴工作由税务部门统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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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保缴费渠道**
(一)参保渠道及身份确认
参保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各镇(办)城乡居保经办机构通过“陕西省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申请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新增参保登记和参保登记信息变更手续。特殊身份的参保人员可前往参保所在地镇(办)城乡居保经办机构进行特殊身份维护。
(二)缴费渠道
1. 通过微信、支付宝、陕西养老保险APP以及“云闪付”的城市服务办理缴费。
2. 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信用合作社、秦农银行及其柜面、自助终端和线上缴费渠道缴费。
3. 通过“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社保缴费”或办税服务厅柜面(仅限现金)及自助办税终端缴费。
(三)补缴业务
参保人需通过“陕西养老保险”APP办理补缴核定后,在当地税务部门公布的渠道缴费。
(四)缴费票据
1. 线上缴费的参保人,电子缴费凭据即缴费票据。
2. 通过商业银行缴费的参保人,可使用银行提供的小票,或在银行柜台打印《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凭单》作为缴费票据。
3. 参保人也可至村(社区)或办税服务厅换开《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般是每年9月1日-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各地官方政务大厅发放消息为准,例如: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于2023年10月13日发布居民养老保险于2023年10月至12月为2024年度的集中缴费期。寻乌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10月17日发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中征缴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依法行政的重大举措。党的十八大提出要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把整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社会保险法规定了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实施的方向。合并实施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目标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社会保障领域重点改革任务的实际行动,也是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的重要任务。
二是统筹城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大举措。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新四化”(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当代化)进程加快,必须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大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加快社会保障城乡统筹步伐,从制度上消除影响劳动力和人口合理流动的障碍,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也有利于使群众增强社会安全感,对民生改善有稳固预期,促进社会和谐稳固,这对于拉动消费、鼓励创新创业都具有重要作用。
三是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2009年以来,国家依据农村和城镇的不同情况,分别建立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对于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加快制度普及是必要的。当时已经考虑了两项制度基本框架的一致性,为以后统一合并做了预先准备。在两项制度已经覆盖全国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可以使城乡居民共享同一的政策标准,共用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平台,有利于在更高层面上实现城乡统筹、制度平等和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从而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