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托管公司不靠谱。
债务托管公司不靠谱。债务托管公司是灰色产业,债务委托方在催债的过程中如果使用了违规的手段,对债务人造成了伤害,作为债权人也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债务托管是债权人或者债务人把大量的解决不了的债权或者是债务交由债务公司来管理,更好的帮助债务人或债务人解决他们的不良债权,以便平消他们的各种不良账单。
债务托管属于高风险的经营行为,他们可以清理大量的死账坏账,减轻一些企业或者个人的债务问题,为政府也减少了很多的民间纠纷。那么如何解决大量的不良债权是理论和实践一直探讨的问题,那么中介性的债务托管是比较好的办法之一,他们按照市场的原则,对资产进行合理的分配,将其债务和不良资产进行转移,从而使两方的的债事相抵,三方共分利益。因此,债务托管公司并不靠谱的。
拓展资料:
1.债务托管作为企业债务重组的一种模式,是指债权人将亏损企业、停产半停产企业等的不良债务委托给专门的托管机构负责管理、经营,从收益中逐步归还债权人。托管的公司运作模式如下:
1)对于债务公司来说,托管公司可以把他们的债务全部托管过来,那么就是债权人和托管公司的关系,这样债务人就解决了自己之前解决不了问题。剩下的托管公司会和债权人进行协商或者是置换,托管公司消化债权,从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2)对于债权公司来说,他们可以把大量的债权转让给托管公司,他们从中先获取一定的经济保障,然后就是托管公司跟债务人的关系,他们再对这些账单进行平消,托管公司消化债权,三方解决问题,三方得利。
1、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公司成立时股东认缴的出资,实收资本为股东的实际出资,这个金额一般在资产负债表的实收资本栏内填列,如果贵公司没有增资、减资的情况一般是不会变更的。贵公司的实收资本应该为100万。
2、亏损一般表现为未分配利润为负数。贵公司应该是现在亏损了30万左右,就是未分配利润为-30万左右。
3、实收资本和未分配利润是所有者权益的重要项目,贵公司实收资本为100万,未分配利润-30万,所以所有者权益为70万。
4、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为以公司的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而所有者权益并非是全部的资产,所以贵公司并不是以70万对外承担债务的。80万的负债并非又70万的所有者权益承担的。可以不用考虑这方面的问题。
5、贵公司虽然可以减少注册资本但并非一定要减少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规定的减少注册资本的手续繁杂,要登报、提供债权债务担保声明等,而且会对外传递一个贵公司经营困难等信息,所以不要也不用减资。
(一)债务重组对债务人之利
1.增长收益,提高业绩
债务人在债务重组中,可能获得两种收益。新准则规定对于债务重组账面价值与实际偿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或股份公允价值或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务的入账价值间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对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资产收益,计入当期损益。有些债务重组中,债务很可能被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债务人将获得巨额收益。新准则施行以来,债务重组为许多st、*st公司带来巨额税前利润,使这些连续亏损的公司在短期内扭亏为盈。
2.减少负债,减轻债务负担
债务问题常常是很多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关键问题。债务人在债务重组中,可通过支付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出让非现金资产、将债权转为股权等方式偿还债务。这些方式都使得债务人在没有承受过重的负担下清偿了债务,从而减少了企业负债,减轻了未来的偿债负担。
3.盘活部分闲置资产或不易变现的资产
债务重组还使得债务人在还债的同时盘活部分闲置资产或者使得不易变现的资产变现。在债务重组中,经双方达成协议或法院裁定,债务人可以用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这意味着用存货偿债可以增加存货的流动性,用固定资产偿债可以盘活部分闲置资产,用无形资产偿债可以使得不易变现的资产变现。
(二)债务重组对债权人之弊
1.增加现金流量负担
一方面如前面所探讨,债务重组会给债务人带来可观的债务重组收益,显著增长企业税前利润,但是这些收益并不能实际增加债务人经营现金流量。另一方面,增长的所得税支出却会实际减少债务人现金流量。所以债务重组虽然使债务人账面负担得以缓和,但实际上却增加了债务人的税收负担,甚至很可能导致债务人现金流状况更加恶劣。
2.不能从根本上扭转财务困境
债务重组收益,只是债务人的一种偶然利得,只能作为“营业外收入”影响企业当期损益。债务人未来的发展并不能从债务重组中得到保证。债务重组只是让债务人在财务困境中有短暂的喘息机会,并不能从根本上拯救企业。
3.降低信用水平,增加信用危机
清偿债务是债务人的现实义务,如期偿还债务是企业信用的重要衡量标准。债务重组却使得债务人可以因财务困难等原因免偿部分债务。无论是恶意的还是善意的债务重组,都会对债务人的信用产生负面效应。债务人信用水平的降低对以后融资产生极不利影响。
三、债务重组对债权人的利弊
(一)债务重组对债权人之利
1.保证最大限度收回债权,避免破产清算中不必要的风险
如果债权人不愿进行债务重组,即使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其相关处理过程也将持续很长时间,债权人收回债权可能会更加费时费力,结果也可能难以保证如数收回。债务重组能够保证债权人最大限度地收回债权,避免破产清算中不必要的风险。
2.减少资金占用量,加速资金周转
对债权人来讲,债务人如果不能如期偿还债务,这笔资金便形成了呆账。呆账过多将间接导致债权人流动资金不足,资金周转速度变慢。债务重组中,债权人可以收回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或有效的非货币性资产,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因债权人拖欠货款而带来的流动资金不足问题。另一方面,激活呆账也提高了债权人资金的周转速度,增强了企业的经营能力。
企业通常用以下几种方式来补亏:1. 盈余留存企业可以通过留存自身利润来弥补亏损。当企业在盈利年份将部分或全部利润留存下来,而非以股息形式派发给股东时,这些留存利润可用于之后的亏损年份来补亏。2. 资本公积企业还可以通过增加资本的方式来补亏。当企业面临亏损时,可以通过增资扩股或发行新股等方式筹集资金,利用这些新筹集的资金来弥补亏损。3. 债务重组债务重组是企业另一种常用的补亏手段。通过重新安排债务的结构和条件,如降低利息、延长还款期限等,减轻企业的债务负担,进而用节省下来的资金来弥补亏损。详尽解释:当企业发生亏损时,其补亏的策略通常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来决定。盈余留存是企业最常见的一种方式,通过减少股息派发,将利润留存下来用于再投资或弥补亏损。这种方式不会增加企业的资本负担,但可能会影响股东的利益。资本公积则是企业通过增加股本的方式来筹集资金。这可以通过向现有股东追加投资,或者吸引新投资者来实现。这样不仅能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运营资金,也能增强企业的财务稳固性。债务重组则是企业与债权人之间重新协商债务条件的方式。通过减轻债务负担,企业可以节省出更多的资金用于运营和补亏。这种方式有助于改善企业的现金流状况,但其长期效果还取决于企业的盈利能力以及重组后的债务管理。不同的补亏方式适用于不同的情况,企业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策略。同时,企业在决定补亏策略时,还需考虑法律、税务、股东利益等多方面因素,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债务重组,指的是经过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协商确定,对于两者之间债务的偿还时间,方式以及金额等达成一个新的协议,债务重组的主要方式有债务人转让资产给债权人清偿债务,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以此减少债务的本金,降低利率,免除应付的利息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